
(考点显著位置公告张贴,网站发布,上午考试前由监考员在考场宣读)
1.考生在每场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2.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入场,考试开始60分钟内以及考试结束前的5分钟内,考生不能交卷出场。
3.考生入座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字典、计算器、电子记事本、寻呼机、手机等,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圆珠笔、铅笔、钢笔、铅笔刀、橡皮等。书包等物一律放在教室前。
4.考试铃响后开始答题。考生应首先在答题卡(或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准考证号等规定栏目。
5.考生对试题不理解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页、试题字迹模糊、答题卡有折皱或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6.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应按规定用2B铅笔将所选框涂满,不要出格,修改时要用橡皮擦净,不留痕迹。在下午答卷纸上答题一律用蓝色或黑色笔写在答卷规定的栏内,字迹要清楚,工整。用红色笔或铅笔答题者,答卷作废。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解答无效。
7.在答题卡或答卷上,除规定填写的项目外,不得作任何标记,否则答卷作废。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卷反面向上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和答卷后方可离场。试卷、答卷和草稿纸一律不准带走。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谈、递条、换卷、做手势等。对于违反纪律和舞弊者,取消考试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10.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11.除本考场主考、监考以及有关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准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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