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和省信息化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省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2006年7月,国务院在湖南召开了全国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国务委员华建敏对湖南信用体系建设予以充分肯定。《人民日报》头版对“湖南模式”予以了推介,全国已有18个省市派代表团到湖南进行考察。湖南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做法和体会主要有如下几点: 一、科学制定建设规划,统一思想认识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长期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为此,由徐宪平副省长带队,组织10多个部门负责人到人总行、京、沪、深等地进行考察学习。历时半年、经过13次大的修改,2005年6月23日,省政府发布了《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提出用6年时间分两步完成八大任务,实现“一二三四”目标。第一步,从2005年起,经过3年努力,到2007年初步建立一个系统(信用信息的采集、披露、应用系统)、二个机制(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和信用宣传教育机制)、三个体系(信用法规制度体系、信用中介服务体系、信用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第二步,从2008年起全面推进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到2010年实现“四个基本形成”,即基本形成配套的信用法规制度,基本形成有一定规模的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基本形成较为活跃的信用市场需求,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二、坚持法规制度先行,为信息采集提供法律依据 建立信用信息系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但信用信息的征集、披露和使用涉及到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许多敏感问题,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撑。为此,省政府果断做出决定,地方立法先行,即在全国性《征信管理条例》、《信息披露条例》等上位法出台前,先行制定《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解决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依据问题。2005年4月开始,开展立法调研和起草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征求意见、修改并向社会公示后,2005年11月提交省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以省政府第202号令颁布实施。 《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是湖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开篇之法,也是指导我省其他信用法规制度建设的综合性规范。随着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不断推进,又先后出台了《湖南省第一批信用信息归集指标体系》、《湖南省第一批信用信息归集考核暂行办法》、《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信息分类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逐步建立信息归集、披露制度。 三、发挥现有资源优势,合理构建信息系统框架 在设计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过程中,我们没有走外省市“建独立统一数据库的路子”,而是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提出了“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构三库一网一平台、区分不同功能定位、实现信息快速整合”的独特模式。 (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人民银行、公安、工商三个部门的信息化基础条件相对比较好,实现了全省系统内联网和省级数据集中,所拥有的信息资源量比较大而且在信用信息中作用比较重要。比如,人民银行已建成全国联网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录入了企业和个人信贷信息,这是信用信息中的关键性信息;工商部门依托“金信工程”已基本建成工商注册登记监管系统;公安部门已建成身份证信息数据库;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正在建设连接全省各部门和各地市的湖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此,在反复论证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依托上述四个部门的信息基础设施,搭建信用信息系统的构想。 (二)构建“三库一网一平台”。“三库”分别是,以人民银行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为依托,建设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库;以工商部门的注册登记系统为依托,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公民信息管理局的公民身份系统为依托,建立公民基础信息数据库。“一网”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湖南信用网。“一平台”,是指以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承建的省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平台为依托,搭建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平台,解决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和共享查询的网络通道问题。 (三)区分不同功能定位。“三库”分别解决信贷决策服务、企业和个人真实身份核查、部门信用信息共享和政务信用信息集中公开的问题。各库的功能结构和记录内容有交叉重叠,又有所区别。因此,尽管是三个数据库,由于三库相互连接,并进行合理的功能分工,所以完全能达到独立统一数据库同样的效果。 (四)实现信息快速整合。“三库”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进行数据归集,各部门相关信用信息通过交换平台分别往“三库”发送,实现了信用信息的快速整合。 按照上述思路,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走出了一条“起点高、投资少、见效快”的路子。一是起点高。系统以推进改善湖南经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目标,把“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作为突破口、将系统建设成横向为各部门信息共享、纵向与全国联网的一个纵横交错的网络系统。二是成本低。充分利用已有的信息源和各部门信息化建设的基础设施,适当进行改造升级和功能完善,没有花费大的投入。三是见效快。分散在各部门的信用信息数据,只要稍加整合,就可运用查询。系统从2005年7月开始建设,到12月28日开通,只花了半年的时间。 2006年,开始对21个部门相关信用信息进行归集。截至去年年底,人民银行系统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归集了我省近22万户企业和2600万自然人的信贷信用信息;省企业信息管理局承建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归集了180万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260万条信用信息;省公民信息管理局建设的“公民信息数据库”归集了6627万自然人基本信息。 四、坚持以运用促完善,不断推动信用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加大了政府部门信息共享力度。省企业信息管理局根据国税部门的需要,对工商登记信息与国税纳税信息进行比对,发现有700多家已进行工商登记的企业未依法纳税;人民银行为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及银监、证监、保监、审计等监管部门依法提供了信息查询服务。 二是加大了对银行的服务。银行把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报告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环节。去年湖南人行系统的企业征信系统查询量达到19.5万人次,个人征信系统查询量达到52.3万人次。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利用公民信息服务平台对所有挂失账户进行身份核查近1000人次。 三是加大了对社会公众的服务。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去年11月发布了《向社会开放个人信用报告直接查询服务的通告》,鼓励社会公众到省内人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到今年2月底,已为7905人提供了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服务。省企业信息管理局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升企业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湖南信用网的知名度,截至去年底,数据库查询量已达8万多人次,信用网访问量超过86万人次。公民信息服务平台年核查量高达300万余人次,月平均查询量达26万人次,96305热线电话年查询量4.5万人次,手机短信核查量3.5万人次。 四是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推广使用征信产品。2006年,省总工会在确定“五一”劳动奖状单位和劳动模范时主动调查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长沙县委、县政府在年终评选优秀公务员时,主动与“三库”联系,凡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不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娄底市2006年12月出台政策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标中推广使用征信产品,把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作为审查的重要依据。全省各市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把审查个人信用记录作为贷款发放审批的重要环节。 当然,湖南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刚刚起步,系统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归集需进一步扩大,信用信息服务需进一步加强。借这个机会,我们呼吁各位领导、各部门继续重视和支持湖南省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为打造“诚信湖南”,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共同努力。